答:按照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
13953150898 立即咨询
发布时间:2025-08-07 热度:
答:按照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的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9月3日上午,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摄影:谢环驰 燕雁
9月1日上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天津梅江会展中心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题为《牢记初心使命 开创...
(《中国税务报》2025年8月22日A1版)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举办的第一期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条线干部专题培训班结业,近百名税务干部...
(闪电新闻2025年8月25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获悉,今年以来山东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