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
13953150898 立即咨询
发布时间:2025-08-07 热度:
答:按照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的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李强作总结讲话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出席会议 12月10日至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

“为开创人类发展更加美好的未来助力”——习近平总书记引领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网络生态治理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

12月10日至11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近日,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